行李服務

1、每名乘客只可免費攜帶一件大型行李(大型行李只能存放在巴士行李箱內): 體積不能超過 64 厘米 x 41 厘米 x 23 厘米(25 英吋 x 16 英吋 x 9 英吋),重量不能超過 10 公斤(22 磅)及一件手提行李: 體積不能超過 37.5 厘米 x 25 厘米 x 15厘米(15 英吋 x 10 英吋 x 6 英吋)。如乘客乘坐商務轎車,行李規定則為每名乘客只可免費攜帶一件大型行李。

2、 對超重、超大行李(以長闊高相加所得之數不超過 128 厘米或 50 英吋為限)及攜帶危險品(易燃、易爆、強烈腐蝕性、厭惡性等物品,動物家畜及海關禁止攜帶的其他物品等),公司有權拒絕運送。

3、經車公司同意的超量行李,車公司有權要求乘客購買額外行李票,過境巴士每件行李為$/¥50 元,商務轎車每件行李為$/¥100 元。

4、攜帶超大、超重或不規則行李, 應在售票前征得車公司票務人員同意。

5、單車,輪椅及嬰兒車必須折叠,其體積超過上述免費行李者,均須購額外行李票。

6、車公司有權根據當時車廂實際空間,酌情作出接受或拒絕運輸的決定。

7、如乘客因攜帶違禁品導致發生任何事故,一切後果概由攜帶者自行承擔,並承擔車公司因此招致的一切經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