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須知

1.乘客購票付款後,則視作已理解及同意遵守本守則及條款。 乘搭本公司車輛,須遵守本公司所訂的規則,包括本公司張貼的、車票上印刷的及官方網站或官方網上平台公佈的乘客須知、守則及其它應註意事項。

2.有關車票有效性
2.1.車票當天當班有效,乘客必須依照車票上乘車日期時間及上車地點,提前15分鐘到站等車驗票,逾時不候,車票逾期作廢。
2.2.乘客請保留車票(過關後再次乘車仍需要檢驗車票,車票遺失須重新購票),所有車票塗改無效,遺失不補,乘客必須憑票上車。

3.退票、改簽請參考《退票須知》。

4.有關車票價格及收取
4.1.一般票價規則是乘坐人士為12至不足65歲須購買成人票,0至不足3歲購買嬰孩票,3至不足12歲購買兒童票,65歲及以上購買長者票。
4.2.本公司有權要求乘客出示有效證件以核實乘客年齡,不符4.1所述的優惠票價年齡要求之乘客不得憑優惠車票乘車。
4.3.線上跨境交易存在匯率差,實際支付金額以購買時系統顯示的實際價格為準。
4.4.本公司收款及退款以交易所在地法定幣種收取/支付;即香港地區以港幣,澳門地區以葡幣,國內地區以人民幣。
4.5.如遇特殊情況,本公司有權以本公司內部匯率以換算應收或退款金額,乘客不得異議。

5.有關攜帶行李的規定
5.1.每名乘客允許免費攜帶一件大型行李(大型行李只能存放在巴士行李箱內):體積不能超過64厘米× 41厘米× 23厘米(25英吋× 16英吋× 9英吋),重量不超過10公斤(22磅)及一件手提行李:體積不能超過37.5厘米×25厘米×15厘米(15英吋×10英吋×6英吋)。
5.2.對超重、超大行李(以長闊高相加所得之數不超過128厘米或50英吋為限)及攜帶危險品(易燃、易爆、強烈腐蝕性、厭惡性等物品,動物家畜及海關禁止攜帶的其他物品等),本公司有權拒絕運送。
5.3.攜帶超大、超重或不規則行李,應在收票前徵得本公司票務人員同意。經本公司同意的超重、超大行李,本公司有權要求乘客購買額外行李票,每件行李為$/¥50元。
5.4.單車、輪椅及嬰兒車必須摺叠,其體積超過5.1所述的免費行李者,均需購額外行李票。
5.5.本公司有權根據當時車廂實際空間酌情作出接受或拒絕運輸的決定。
5.6.如乘客因攜帶違禁品導致發生任何事故,一切後果概由攜帶者自行承擔,並承擔本公司因此導致的一切經濟損失。
5.7.貴重物品請隨身攜帶,如有遺失或損壞,本公司恕不負責。
5.8. 如因本公司員工之疏忽引致行李的遺失或損壞,本公司對每一事故最高賠償額HK$500。
5.9.到達海關時,乘客需自行攜帶行李過關,並應遵守內地及港澳海關的相關規定,如有違反責任自負。過關後亦要自行攜帶行李登車。遺留於過境車輛的行李物品,因被檢查沒收,本公司不負賠償責任。

6.有關出入境事宜
6.1.乘客乘車前,應確保已帶上有效的過境證件。
6.2.如有乘客之證件無效或遺失,為免影響其他乘客,本公司有權拒絕該乘客上車, 而該乘客將不獲得退還車票之費用。
6.3.乘客過關時,應遵從內地及港澳海關的有關規定,過關手續和註意事項之詳情,乘客請自行查閱各地海關的具體規定。如因乘客自身證件等問題造成不能出入境的責任應由乘客本人自行承擔。

7.有關出入境等待時間
7.1.過境車輛等候乘客過海關以20分鐘為限,乘客如遇海關檢查逾時,恕不等候。
7.2.過關逾時如下一班次有空位可酌情安排乘坐或乘客自費選用其他交通工具。
7.3.本公司無須因7.1情況而承擔任何責任。

8.有關車內環境的維護
8.1.乘客上車後,請勿喧嘩或騷擾他人。使用任何發聲電子產品時請使用耳機,儘量低聲交談或使用手機對話。
8.2.行車期間,請勿與司機談話。
8.3.為顧及安全,車輛行駛途中,請扣上安全帶及切勿離座。
8.4.車廂內不允許吸煙。
8.5.對影響同車他人或司機的乘客,本公司有權要求其下車,而該乘客將不獲得退還車票之費用。

9.有關合理拒載
9.1.為顧及全體乘客之安全及健康,任何持票人如被發現(或被本公司認為)醉酒、神誌失常、患上傳染病或嚴重疾病者,將不獲接載。16歲以下人士但沒有成年人陪同或快將臨盤之孕婦亦不會獲得接載。
9.2.如因9.1被拒載之乘客,可於當日起七個工作天內到原購票地點/平台辦理退票手續。

10.有關不可抗力因素停運
10.1.當香港或澳門天文臺懸掛八號或以上風球,或發出紅色或黑色暴雨警告時,或因水浸,山泥傾瀉或任何其他原因,而影響安全,本公司或會在無法作出預先通知的情況下,有權取消班次或站點。
10.2.持票人可致電本公司査詢情況,如因10.1的情況引致的班車取消,持票人可於當日起七個工作天內到原購票地點/平台免費辦理改簽或退票。
10.3.上述10.1的情況引致的損失,公司不負任何責任。

11.關於保險
11.1.除受保過境車輛之保險公司根據第三者保險條例規定之賠償責任外,本公司概不負擔任何其他賠償責任。如乘客希望得到額外保障,可自行向其他保險公司購買額外保險。
11.2.如發生交通意外,受傷乘客必須留在原地等待當地警詧到場處理及記錄,方可離開現場。倘若乘客擅自離開現場,引致警詧不能作出記錄,而保險公司因此無法向該乘客作出賠償,本公司概不負責。
11.3.交通事故發生所導致乘客受傷或死亡,最高賠償額為每名乘客人民幣拾萬元正。

12.有關延誤
12.1.如車輛因機件發生故障而未能準時將乘客送往目的地,本公司將設法提供替代車輛繼續行程。倘若本公司不能提供替代車輛,乘客可自行改乘其他交通工具,乘客可於當日起三個工作天內到本公司票務中心辦理退票。本公司將保留退還票款金額之最終決定權。
12.2.路面情況涉及各種不可控因素導致班車延誤,請乘客預留足夠時間安排行程,如因其他交通工具延誤而導致之任何損失,本公司無須承擔任何負責。
12.3.若乘客乘搭本公司車輛後轉乘飛機,必須預留充裕時間辦理登機手續。如因任何本公司控制範圍以外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班車延誤而導致乘客無法轉乘飛機及引致其他任何損失,本公司概不負責。
12.4.對轉乘飛機後,航班服務和行李等方面引起的問題,本公司亦不負任何責任。

13.乘客有責任遵守本條款細則規定,如違反本條款細則之條文,本公司有權拒絕接載該違例乘客,且該乘客不會因此獲得退回票款,由此而導致任何損失由乘客自負。

14.乘客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或澳門特別行政區境內,必須遵守當地法例及法規。

15.本公司保留更改任何以上條款及細則權利而不作另行通知。有關最新版本之乘客守則及服務條款以港澳快線官網(https://www.hkmoexpress.com/)發布為準。本公司保留對《乘客守則和服務條款》的最終解釋權。